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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出重拳打击私自拆解处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

发布时间:2023-03-01 16:00:31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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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线索举报,浙江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以下简称越城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位于沥海街道森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私自拆解处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这也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实施后绍兴“第一案”。

近日,接到相关线索举报,越城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沥海,经过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废旧家电拆解生产线正在拆解作业,但未能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等相关资料文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9年起生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改变了废品收购领域长期无法可依的局面,为“全市废品收购领域”第一案提供了法律支撑。目前,已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责令该企业停业,并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整。

该企业因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被行政处罚,是绍兴市首例,意义非凡,也是绍兴深入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具体实践。越城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类似该企业私自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行为并非个例,多年来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乱象频出,拆解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时有发生,这一案件也为全市废家电回收拆解相关公司敲响了警钟,对后续规范整个废旧家电回收拆解有着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规范相关废旧资源利用也是绍兴市在“无废城市”建设方面非常重要的一个子模块,这一案例也为后续各区县市联合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力量,来对违法废品收购、破坏环境现象重拳出击树立了良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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